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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 少正卯之诛

发表于 : 2025年 9月 11日 19:27
piyandaomo

少正卯或为鲁国大夫(“少正”为官名,掌司法),可能倡导与周礼相悖的法治或功利主义思想(类似早期法家或名家)。

孔子主张“克己复礼”,而少正卯的思想可能冲击传统秩序,吸引弟子“三盈三虚”(传说孔子门徒多次被少正卯讲学吸引离开)。

孔子任鲁国大司寇时推行“堕三都”(削弱贵族势力),少正卯可能是反对此政策的贵族势力代表。


#2 Re: 少正卯之诛

发表于 : 2025年 9月 11日 19:27
piyandaomo

根据《荀子·宥坐》等文献,孔子诛杀少正卯时提出五项罪名(原文):

心达而险(心智通达但险恶)

行辟而坚(行为怪异且固执)

言伪而辩(言论虚假却善辩)

记丑而博(宣扬丑恶之事且知识广博)

顺非而泽(纵容错误并加以粉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