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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 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1:38
lubbock12

你以为翁帆愿意啊


#2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2:06
verdelite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1:38

你以为翁帆愿意啊

和新人结婚,新人住进清华小楼,显然不合适啊。

就应该搬出来。清华可以支付一些租房或者买房费用,这样对大家都好,属于双赢。


#3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13
ghnc

破鞋还能守贞?


#4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14
cellcycle1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1:38

你以为翁帆愿意啊

没看懂,咋回事 ?


#5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0
lubbock12
cellcycle1 写了: 昨天 23:14

没看懂,咋回事 ?

那房子当诱饵,让翁帆进退两难,


#6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0
cellcycle1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3:20

那房子当诱饵,让翁帆进退两难,

现在? 尸骨未寒 ?


#7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2
TestCases
verdelite 写了: 昨天 22:06

和新人结婚,新人住进清华小楼,显然不合适啊。

就应该搬出来。清华可以支付一些租房或者买房费用,这样对大家都好,属于双赢。

没有啥不合适的。翁帆想搬出来都搬不出来。清华大学丢不起这个人。一处房子算什么。


#8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3
lubbock12
TestCases 写了: 昨天 23:22

没有啥不合适的。翁帆想搬出来都搬不出来。清华大学丢不起这个人。一处房子算什么。

肯定不合适。


#9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4
verdelite
TestCases 写了: 昨天 23:22

没有啥不合适的。翁帆想搬出来都搬不出来。清华大学丢不起这个人。一处房子算什么。

例如假定你和翁帆结婚,然后你就搬进清华小楼居住?这当然不合适啦。别人肯定想:他算个老几,搬进来校长都住不上的小楼。


#10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4
GreatCanada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1:38

你以为翁帆愿意啊

能不能让张守晟代为照顾,如果张还没死的话


#11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7
lubbock12
GreatCanada 写了: 昨天 23:24

能不能让张守晟代为照顾,如果张还没死的话

站内帖子:收继婚


#12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28
TestCases
verdelite 写了: 昨天 23:24

例如假定你和翁帆结婚,然后你就搬进清华小楼居住?这当然不合适啦。别人肯定想:他算个老几,搬进来校长都住不上的小楼。

这个假定有点强,我要先离婚,要不然重婚罪。
假定X跟翁帆结婚,X当然要搬进清华小楼居住。X的身份是“杨振宁遗孀的现任丈夫”, 跟清华校长,钉是钉铆是铆。


#13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2
lubbock12
TestCases 写了: 昨天 23:28

这个假定有点强,我要先离婚,要不然重婚罪。
假定X跟翁帆结婚,X当然要搬进清华小楼居住。X的身份是“杨振宁遗孀的现任丈夫”, 跟清华校长,钉是钉铆是铆。

孀,汉语二级字,[2]读作shuāng,其本义为丈夫死亡后未再结婚的女人。


#14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3
fyou

别几把操心了
当初老杨肯定签了合同的,给伴侣住到死
下一代就不管了


#15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4
lubbock12
fyou 写了: 昨天 23:33

别几把操心了
当初老杨肯定签了合同的,给伴侣住到死
下一代就不管了

肯定没说伴侣再婚


#16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5
TestCases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3:32

孀,汉语二级字,[2]读作shuāng,其本义为丈夫死亡后未再结婚的女人。

兄台够狠的啊。跟我抠字眼了。
认输,同意翁帆应该搬出去了。


#17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9
GreatCanada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3:34

肯定没说伴侣再婚

老杨在美国还有没有比较感念老杨恩惠的弟子,能代为照顾一下翁帆


#18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39
jb
lubbock12 写了: 昨天 21:38

你以为翁帆愿意啊

给杨振宁书屋的房间是 旧图书馆219(to one night),也是相当不地道。


#19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41
TestCases

三、实际推测

结合清华的管理传统与政策严谨性,如果翁帆未来再婚,清华大学很可能会:

礼貌通知她迁出校内宿舍;

给予过渡期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帮助;

但不会继续保留该小楼的长期居住权,因为房屋属于学校公有资产,不得私有化。

四、总结一句话

如果翁帆女士再婚,基于清华大学宿舍属于公有房产的性质,她极可能失去继续居住该房屋的资格。
即便暂时允许继续居住,也仅属于学校的人道照顾,而非法律上的权利。


#20 Re: 清华不是个东西啊:要不给翁帆立个守贞牌坊,要不退房

发表于 : 2025年 10月 25日 23:41
TestCases
TestCases 写了: 昨天 23:41

三、实际推测

结合清华的管理传统与政策严谨性,如果翁帆未来再婚,清华大学很可能会:

礼貌通知她迁出校内宿舍;

给予过渡期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帮助;

但不会继续保留该小楼的长期居住权,因为房屋属于学校公有资产,不得私有化。

四、总结一句话

如果翁帆女士再婚,基于清华大学宿舍属于公有房产的性质,她极可能失去继续居住该房屋的资格。
即便暂时允许继续居住,也仅属于学校的人道照顾,而非法律上的权利。

完蛋,她不能再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