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年前,夏天,我老准备回国结婚迎娶廉颇。

首先在这里找了个老外律师办理的单身公证,然后律师协会办理了律师执业认证。

拿着两份文件坐长途车去中国大使馆,大使馆办理这些文件认证。就是大使馆告诉国内部门,他们确认这份文件是在当地法律体系认可的文件。

在长途车上,闲来无事,掏出公证件和律协文件,把玩一番,突然一阵头晕目眩!

你妈的傻逼律师,公证件上我的红皮护照号码前面写的居然是R.O.C.!从根儿上第一步就错了。顿时感觉,长途车上的空调都不制冷了。

我x你先人啊,回国机票什么都订好了,大使馆预约也订了,长途车往返票也订了!
都退了吗?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

到了大使馆,硬着头皮,把所有文件递进去。收件的大姐扫了一眼,收钱,加急。

到了下午1点取件。大使馆的印章嘎嘎红!PRC的大使馆认证了ROC的人是单身,拿上就跑。

回国后,看到廉颇自然欢天喜地,为了不让老丈人一家焦虑,我什么都没有说。

接着找公证处认可的翻译公司,把所有文件翻译成中文。简单地跟他们说,结婚用单身公证英译中,加急加急。下午公证用。

下午取了翻译件,去公证处公证,加急加急,第二天领结婚证用。

2001年7月12日,一摞文件华丽丽带到静安婚姻登记处,马大嫂喜笑颜开欢迎我这个上海女婿。

一份R.O.C.国民的单身证明一直静静地躺在上海的档案系统里。2014年上海拆迁,拆迁办的人查到档案以后说,上海女婿也算户头的,啊呀无业,要照顾一下的。

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。

所以,你是哪个中国的中国人,根本没有人在乎。

(其实,我一直想和廉颇说,我们的结婚证是无效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