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62 Re: “西方伪史论”有其必要性
发表于 : 2025年 8月 1日 20:12
羊皮纸必须用小羊的羊皮才能作
--- 金灿荣
黄河清主要提出了两点质疑。其一,他觉得泥板文献与石柱法典存在逻辑矛盾,按照他的说法,如果泥板是真的,石板就是假的;反之,如果石板是真的,泥板就是假的。细究他的话术会发现,其逻辑陷阱从一开始就已埋下:他先承认“那时候大家都在泥板上用楔形文字,这是真的”,用这种对常识的部分认同降低听众警惕,紧接着突然以“那你怎么搞出了一个石板文字?”的反问制造对立,悄悄将“楔形文字(符号系统)”与“泥板/石板(载体)”混为一谈,植入“不同载体必对立”的错误前提,最终用“非此即彼”的极端推导完成误导。他说这些话时,还伴随频繁眨眼等下意识动作,更显心虚。
但在古代两河流域,泥板和石板本来就是互补的书写载体。泥板制作简便、成本低廉,就像我们现在日常用的记事本,适合记录商业契约、书信这类日常事务;而石板坚硬,保存时间长,常被用来铭刻像法典、国王功绩等需要永久留存,用以彰显权威性的内容。1901年12月,法国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古城苏萨遗址,不仅发掘出了《汉谟拉比法典》石柱,同时还发现了法典的泥板抄本残片,二者文字内容高度吻合,这恰恰证明了当时这种“权威版本+实用抄本”模式是真实存在的,怎么能毫无根据地质疑呢?
其二,黄河清称,《汉谟拉比法典》石柱是玄武岩材质,摩氏硬度在五到六之间,雕刻需要锋利的钢凿子,而当时西亚地区没有钢凿子,人类有钢凿子是很晚的事情,所以从工具角度看,法典只可能是近代雕刻的。然而,早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,青铜凿配合石英砂就已经是成熟的雕刻工艺。青铜硬度足够在玄武岩上留下刻痕,石英砂作为磨料还能提升雕刻效率。早于汉谟拉比时代的苏美尔人,就运用这种技术雕出了乌尔王陵的青金石雕像、拉伽什的“鹫碑”浮雕。法典刻痕边缘呈现出的自然磨损痕迹,与青铜工具的加工特征完全相符,和近代钢凿留下的规整痕迹截然不同。而且,同期古埃及人能够雕刻更硬的花岗岩方尖碑,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当时具备加工坚硬石材的能力。
--- 金灿荣
黄河清主要提出了两点质疑。其一,他觉得泥板文献与石柱法典存在逻辑矛盾,按照他的说法,如果泥板是真的,石板就是假的;反之,如果石板是真的,泥板就是假的。细究他的话术会发现,其逻辑陷阱从一开始就已埋下:他先承认“那时候大家都在泥板上用楔形文字,这是真的”,用这种对常识的部分认同降低听众警惕,紧接着突然以“那你怎么搞出了一个石板文字?”的反问制造对立,悄悄将“楔形文字(符号系统)”与“泥板/石板(载体)”混为一谈,植入“不同载体必对立”的错误前提,最终用“非此即彼”的极端推导完成误导。他说这些话时,还伴随频繁眨眼等下意识动作,更显心虚。
但在古代两河流域,泥板和石板本来就是互补的书写载体。泥板制作简便、成本低廉,就像我们现在日常用的记事本,适合记录商业契约、书信这类日常事务;而石板坚硬,保存时间长,常被用来铭刻像法典、国王功绩等需要永久留存,用以彰显权威性的内容。1901年12月,法国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古城苏萨遗址,不仅发掘出了《汉谟拉比法典》石柱,同时还发现了法典的泥板抄本残片,二者文字内容高度吻合,这恰恰证明了当时这种“权威版本+实用抄本”模式是真实存在的,怎么能毫无根据地质疑呢?
其二,黄河清称,《汉谟拉比法典》石柱是玄武岩材质,摩氏硬度在五到六之间,雕刻需要锋利的钢凿子,而当时西亚地区没有钢凿子,人类有钢凿子是很晚的事情,所以从工具角度看,法典只可能是近代雕刻的。然而,早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,青铜凿配合石英砂就已经是成熟的雕刻工艺。青铜硬度足够在玄武岩上留下刻痕,石英砂作为磨料还能提升雕刻效率。早于汉谟拉比时代的苏美尔人,就运用这种技术雕出了乌尔王陵的青金石雕像、拉伽什的“鹫碑”浮雕。法典刻痕边缘呈现出的自然磨损痕迹,与青铜工具的加工特征完全相符,和近代钢凿留下的规整痕迹截然不同。而且,同期古埃及人能够雕刻更硬的花岗岩方尖碑,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当时具备加工坚硬石材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