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奸罪是三年起步,但是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,“强奸”都还是传统的那种暴力模式为主。
现在各种熟人约炮,女的事后反悔的太多。感觉刑法需要与时俱进。有些情节可以进一步减轻处罚。订婚对象或交往很久的男女朋友也应该减轻处罚。
版主: Softfist
强奸罪是三年起步,但是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,“强奸”都还是传统的那种暴力模式为主。
现在各种熟人约炮,女的事后反悔的太多。感觉刑法需要与时俱进。有些情节可以进一步减轻处罚。订婚对象或交往很久的男女朋友也应该减轻处罚。
GuGuo 写了: 2025年 8月 23日 11:28义务不是无论同不同意都要履行,尤其不是“不履行,对方有权使用暴力强制履行”。
义务是你不履行就有法律或者道义上的后果,比如签了合同的双方,
有履行合同的义务,但一方不履行你可以谈判,发起诉讼,但不意味着你能强抢, 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等。
那法律有没有规定夫妻双方有过性生活的义务嘛?
有规定啊?what is your point?
法律是有规定这是义务,不履行是违法,
1.人是不是 “没有履行义务”,不是你单方面主张就可以定性的,
2.人即便没有 “履行” 义务,你也不可以”暴力“强制对方履行。
GuGuo 写了: 2025年 9月 4日 13:41有规定啊?what is your point?
法律是有规定这是义务,不履行是违法,1.人是不是 “没有履行义务”,不是你单方面主张就可以定性的,
2.人即便没有 “履行” 义务,你也不可以”暴力“强制对方履行。
那么谁有资格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嘛?是不是法律?